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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昨天通报了涂强、刘海、韩刚三位基金经理违法违规案件的解决情况。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对涂强、刘海实施行政处罚,禁止市场进入,韩刚被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据介绍,2009年9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查处涂强、刘海、韩刚3名基金经理违法违规事件。 调查的结果明确了以下内容
景长城前基金经理涂强从2006年9月18日担任力量平衡基金经理到违法行为被曝光期间,利用职务特点,管理亲属赵氏、王氏开设的两个证券账户从事股票交易,、 先于涂强管理的力量平衡基金等基金买入、卖出同样的股票,涉及浦发银行( 600000 )等23只股票,涂强提供赵氏、王氏账户的部分非法收益赵某、王某账户的交易资金,成为两个账户股票交易的获利者。
长城基金前基金经理刘海从2008年8月27日兼任长城稳健加息债券基金经理到其违法行为被曝光期间,利用职务特点,操纵妻子黄氏开立的账户从事股票交易,先于刘海管理的债券基金。
长城基金前基金经理韩刚从2009年1月6日就任长城久富( 162006 )基金经理到其违法行为被曝光期间,利用其任职特点与其他人共同操作其亲属开设的证券账户,由韩刚管理的久富基金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认定,强涂刘海的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法》的有关规定。 根据当事人的违法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取消强制性基金活动资格,没收违法所得37.95万元,并处200万元罚款,终生采取禁止市场准入措施。
取消刘海基金活动资格,没收违法所得13.47万元,罚款50万元,决定采取三年禁止市场准入措施。
并且,根据《刑法修正案(七)》,韩刚的上述行为涉嫌违反《刑法》的有关规定,达到了追诉标准。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将汉刚涉嫌犯罪的证据材料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等待刑事处罚后,取消其工作资格和市场禁止进入。
对于这些案件中只有韩刚被追究刑事责任,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相关人士表示,首先要考虑违法所得。 刑法修正案(七)自去年2月28日公布实施以来,首次将内幕交易规定为犯罪行为,其罪名也有追溯时间和标准。 刑法修正案(七)出台后,涂强有8次内幕交易,无刘海,汉刚14次非法所得27.7万元。 韩刚的违法所得达到了刑法修正案(七)的追溯标准,同时韩刚案件的证据也很充分,因此决定移交公安机关。
标题:“老鼠仓经理被移送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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