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950字,读完约2分钟
元旦长假期间,“个人购汇不能用于海外购房或投资”的新闻刷新了微信的朋友圈。 国家外汇管理局相关负责人向人民金融表示,个人汇出境外购房不是新政策,是个人在境外购房和投资尚未开放的资本项目,“从来没有做到”。
年12月31日晚,外汇局发布《国家外汇管理局有关负责人就完善个人外汇报刊申报管理回答记者提问》,表示个人年购汇5万美元便利化额度不变,个人购汇不能用于境外购汇和投资等未开放资本项目的交易。 这个文案被许多媒体误读为今年发行的“新政”。
外汇局指出,目前我国资本账户不完全可兑换,资本项目下个人对外投资只能通过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等规定的渠道实现。 除规定渠道外,居民个人购汇仅限于为民间旅行、出国留学、公务和商务出国、探亲、看病、货物贸易、购买非投资类保险和咨询服务等经常项目的对外支付。 ”
事实上,个人汇率政策没有改变。 此次个人外汇报刊申报管理的改进,不是缩小个人购汇用途或调整购汇额度,而是对前期政策的执行进行更细化、精准的管理,第一涉及三方面的文案。 一是细化申报文案,明确个人购汇应遵循的规则和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是加强银行真实性、合规考核责任;三是对个人申报进行事后抽查,加大处罚力度。
多家银行柜台、网上银行出具的《个人购房汇款申请书》复印件显示,个人购房汇款加强了汇款时间和用途申报。
《个人购房申请书》复印件警告称,对有6项违规行为的个人,外汇管理机关将依法将其列入“关注名单”进行管理。 个人列入名单后,该年和其后两年内不再享受个人便利化额度,将依法移送反洗钱调查。 6项违规行为不得提供个人购买新闻不得虚假申报的不实说明材料; 不得出借本人便利化限额协助他人汇款; 不得借用他人便利化额度实施分期购买; 请勿用于海外购房、证券投资、寿险购房、投资性分红类保险等尚未开放的资本项目。 不得参与洗钱、逃税、地下钱庄交易等违法违规活动。
外汇局对境内个人在旅游、留学等经常项目中的实际汇款诉求表示,境内个人凭较为有效的身份证件进行真实性的汇款诉求申报后,可以直接在银行进行5万美元以内的汇款。 5万美元以外的经常项目的采购,用有交易金额的真实性说明资料处理,没有任何障碍。 “海外旅行可以在便利化的限度内根据需要汇款,也可以在海外采用银行卡进行费用支付,不受汇款的影响。 ”
标题:“外汇局澄清:个体购汇不允许境外购房并非新政”
地址:http://www.vsunglobal.com/vsgnzx/613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