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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8日通过互联网发布的信息:根据最新信息,财政部发布通知,将对1.6升以下排量轿车的车辆购置税从原来的7.5%提高到10%。
附:关于停止失效执行1.6升以下排气量轿车车辆购置税减税政策的通知
财税[]12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经国务院批准,对1.6升以下排量轿车按7.5%的税率征收车辆购置税的政策自年12月31日到期后停止执行,自年1月1日起对1.6升以下排量轿车一律按10%的税率征收车辆购置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2010年12月27日
标题:“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购置税提高为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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